6月1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每年将通过定向委托培养、在职教师在岗培训等方式,为全省乡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培养、补一批能胜任多门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型教师,使乡村学校拥有一批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小学教师队伍。
据悉,我省将采取“指标到县、倾向招生、签订协议、合格聘用、定向服务”的培养模式,每年拟安排800名左右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其中,本科层次600人左右、专科层次200人左右,分别由省内7所开设小学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承担培养任务。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培养方向的学生参加普通高招统一录取后,要与报考的设岗县(市)和培养院校签署培养就业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毕业后,协议地按定向就业协议和相关规定,对毕业生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考核考察合格后及时为其办理录用、入编等相关手续,履行协议管理,确保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在录取上,小学教育全科型教师实行单列类别录取,本科层次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专科层次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类别为乡村定向小学全科型教师,录取面向全省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县招生,按照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它任何批次投档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此外,专业定向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鼓励设岗市(州)、县(市、区)为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提供保障政策,对被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适当补助。(记者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