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为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近期有媒体关于“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的说法,教育部明确指出“不符合实际”。
《通知》提出,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同时,教育部门还应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要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通知》还特别强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依法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
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通知》还特别希望,家长要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学校要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但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还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使学生更好地利用暑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通知》提出,要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相关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学校不得违规收费。(记者刘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