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海珠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时期,海珠拟新增学位约1.7万个。
《意见稿》显示,“十四五”时期,海珠区拟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至2025年,确保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80%以上,规范化幼儿园占比保持95%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8%。
义务教育方面,力争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位(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占比达85%。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鼓励中小学普遍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托管工作机制。
集团化办学方面,推动集团化办学教师定期双向交流制度,集团内校级干部原则上满两届由区教育局党组统一考虑轮岗流动,中层干部在同一所学校任现职6年及以上、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符合任职回避的原则上要在本组别内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参加交流轮岗的比例为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为交流总数的20%。
此外,海珠区“十四五”时期拟新建幼儿园7所,学位2520个;小学7所,学位837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学位4255个;完全中学2所,学位1825个。(记者李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