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晚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市妇儿工委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了深圳在“十四五”时期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路径方法、具体任务及目标要求。
提出四大行动,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据介绍,本次《行动计划》提出儿童友好制度深化行动、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儿童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儿童友好参与共建行动共四大行动,包括12类55个具体项目,涵盖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福利、家庭、环境等多个领域,并对每个项目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还注重全域推进,系统性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着眼与儿童相关的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在空间层面,创新儿童友好空间配置标准,全面推进各领域儿童友好建设,使各类儿童友好基地遍布全市;在服务层面,全面提升儿童教育卫生福利保障水平,使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婴幼儿托育机构到2025年实现社区全覆盖
此外,《行动计划》创新配置标准,全域拓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将儿童友好纳入深圳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棚户区改造政策,并在新建项目及城市更新项目中落实儿童友好各项配建规定及设计要求。全域推进儿童友好街道、社区、学校、学前教育设施、医院、图书馆、公园、出行系统、实践基地、母婴室建设,试点并推广儿童友好城中村建设,打造儿童友好小镇,大力拓展儿童友好服务阵地和活动平台。
到2025年,深圳将力争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建成儿童友好学校300个以上、儿童友好幼儿园200个以上、儿童友好公园100个以上、儿童友好实践基地200个以上,建成更多儿童友好医院(社康中心)和图书馆,完成国内首个妇女儿童领域PPP项目——市妇儿大厦升级改造工程,各区建成儿童专类公园1个以上、区级儿童活动阵地1个以上。
深圳还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行动计划》表示,深圳将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拓展供应渠道,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普惠托育机构、企业自办托育园建设。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广移动母婴室。到2025年,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全覆盖。
落实多项制度,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
深晚记者看到,《行动计划》还落实多项制度,构建儿童安全保护综合体系。未来,深圳将加强儿童经常活动场所安防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实施从业禁止和入职查询制度,建立防治中小学校学生欺凌行为长效机制,系统性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安全监管及各类儿童游戏场所、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行动。
《行动计划》还融合信息技术,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完善与儿童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加强儿童发展数据统计分析,为制定儿童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建设儿童人身权益保障智慧维权联调系统,争取到2021年底实现市、区(新区)儿童人身权益保障智慧维权平台全覆盖,构建“一网统管、一网统防、一网统办”的全景式智慧治理模式,实现儿童人身权益维护全流程、全闭环、智能化服务管理。开展儿童友好基地服务导引项目,汇总全市各类儿童友好基地相关信息,开发线上智慧导览程序,为全市儿童及家庭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服务。(记者 袁晔 通讯员 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