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今年的自主招生成绩计算有变化:考生自主招生成绩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
自招学校
通知显示,自主招生学校为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包括省、市属普通高中,每区原则上申报2所区属普通高中(含辖区内民办普通高中)。各申报学校可在人文、数理、科技等方面培育办学特色,申请自主招生。具体学校数量经过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后确定,遴选方案另文通知。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围内统筹安排,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普通高中面向本区招生,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面向本区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自主招生占比不超过该校在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计划占比。
报名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广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或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5月5日前,各校申报自主招生简章。5月10日,统一时间公布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及简章。
5月13日-16日自主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核对个人基本资料后进行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在中考报名平台下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完成基本信息、个人简介、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推荐材料等佐证材料填报后,按指引将《报名表》和《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下载)上传至中考服务平台。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普通高中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5倍的人数(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确定参加本校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考核名单须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后,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内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学校应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分数。严禁组织考试,鼓励创新考核办法。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布。
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投档。自主招生投档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不能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考生自主招生成绩应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
自主招生学校投档时,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该校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该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参考科目的要求。考生自主招生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时,则依照中考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或第四批次进行投档录取。(记者蒋隽通讯员穗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