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抓紧制定《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在《规划纲要》中指出:推动实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减少重复评价,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的渠道。因此,在2025年之前,有望实现会计资格考试的部分科目和CPA互认。
中级的《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和CPA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官方提出探索互认互免也是以此为依据的。比如考过了中级会计的这3科,再考CPA的时候,就只需要考过另外3科《审计》《战略》《税法》即可拿证!
截止到目前为止,在北京、湖北、四川、福建、广西、河南等地区,已经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12月10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对应助力会计师或会计员。这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与会计职称考试有望尽快实现互认互免政策,通俗来说就是“免考机制”。财政行业在发展变革,相关政策也将不断发生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