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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6月26日讯(记者王佳丽)当前,我省已正式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省属企业防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洪涝灾害风险,省防指办公室、省国资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做好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省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防汛救灾体系,将防汛责任细化到企业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明确防汛安全管理任务和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制、值班责任制等各项防汛制度,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通知强调,要突出做好工地营地安全度汛工作。其中,各省属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对工地营地选址和布局情况进行自查,汛期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并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要紧盯重点区域,组织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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