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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溪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https://zk.jhzhjy.cn/)上实施。
录取的类别分为:
(1)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进行录取。
依据高中段学校办学水平确定录取批次,实行分批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数、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和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定向录取。2023年兰一中定向分配名额为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科技、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核同意,由教育局统一发布。
特长生招生报名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进行,专业测试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4)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
(5)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录取。中职与应用型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纳入我市统一招生工作,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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