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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时,空无一人的商场内混入一只“硕鼠”,走走偷偷,致使商场损失49万余元。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31日,黄浦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22年9月16日一大早,在上海一家商场做柜员的张女士按时来上班,打开抽屉例行检查时却发现,手机都不见了,只剩下手机壳。她立刻来到楼管、物业处报备并调取监控,这时有更多店铺的柜员前来,表示自家柜台内的贵重商品也不见了,昨晚下班时明明一切正常。
仔细查看这一晚的监控,大家惊讶地发现,商场营业时间结束后,里面居然还有一名男子在四处闲逛“扫货”。
经统计,他盗窃了多家品牌店,共计7块手表、6根手链、一个背包、一件T恤衫、一个金属打火机、一部手机以及3000元放置于收银台内的现金,总价值49万余元。监控录像显示,该男子在商场内晃悠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凌晨4点多,他才趁保洁员上班,商场可以进出的机会逃走。
当天下午,上海警方即循着线索在苏州一家酒店内找到了该男子卢某,当场查获偷来的赃物。
据卢某供述,他于9月15日乘高铁到上海,发现商场内的手表和首饰都很漂亮,就起了贪念。15日晚9点多,他便躲进男厕所,一直到晚上11点多确认商场关门后,他才从厕所出来。此时,商场里除他之外再无别人。卢某就像在逛自己家一样,随走随拿,实施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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